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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载县纪委县监委规章管理制度

来源: 万载县纪委县监委网站  日期:2020-10-06 00:49:13  点击:20387  属于:其他信息
万载县纪委县监委规章管理制度
(征求意见稿)

一、学
一、学习内容
1.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、科技知识。
2.有关法律知识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。
3.上级有关文件、会议精神及领导的重要讲话。
4.时事政治。
二、学习方式
原则上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日,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,以自学为主,但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。
三、组织安排
由机关党总支负责,办公室组织。业务知识培训由组织部负责,办公室组织。
四、学习要求
1.严格遵守学习纪律,学习时,不得阅看与学习内容无关的书籍、不得玩手机接听电话、不得交头接耳等。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度,由干部监督室负责考勤,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,须向分管副书记请假,并向办公室报备,无故缺勤者,视情给予通报批评。
2.干职工全年撰写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,每半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1篇,全年撰写有较高适用价值的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,年终由办公室进行检查。
二、工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一、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
委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,早上8:30之前必须到岗,下午6:00后方可离岗,不得迟到早退,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离职守,无故缺勤。
二、严格履行请假报告制度
机关干职工因病、因事请假,均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。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,视为旷工。副书记请假报书记审批;纪委常委(监委委员)请假经分管副书记同意后,报书记审批;室主任、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、巡察办主任、巡察组组长请假,报分管副书记审批,2天以上(含2天)层报书记审批;委机关、派驻机构、巡察机构其他干部请假,向室主任(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、巡察办主任、巡察组组长)报告后,1天以上报分管副书记审批,3天以上(含3天)层报书记审批。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,经领导签批后统一交办公室保管。干职工休假(年休假、产假等法定假)按有关规定执行。假期结束后,要按时上班并及时销假
三、严格规范办公秩序
要认真落实省纪委“五个不准”及市委、市纪委有关规定,严禁上班时间随意串岗、扎堆聊天;严禁上班时间上网聊天、玩游戏、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内容;严禁上班时间打牌、下棋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;严禁上班时间到茶社、歌厅、洗浴场所等休闲场所活动;严禁在工作日和节假日执行公务期间饮酒。
四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
根据省纪委、市纪委要求,实行工作日、双休日、法定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。值班时间:白班8:30—12:00;14:30—18:00,夜班19:30-7:00;值班地点:白班在纪委办公室611-2, 夜班在廉政教育中心值班室;值班电话:白班8823298,8810721,夜班8309005。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,保证联络畅通;处理好值班当日各类事宜,做好接访工作,遇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带班领导。



三、财务管理制度

一、明确管理方式
乡镇(街道)纪委、巡察机构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各科室实行报账制,办公室统一核算。
二、严格报账程序
1.规范各类支出发票。支出发票必须按发票管理要求填写完整,内容规范。发票均须有经手人、证明人签字盖章,说明用途,用公务卡支出的发票须附有pos机小票,发票经审核人(办公室主任)、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予以报销。
2.使用公务卡开支的每月20号集中报帐一次。特殊情况不能使用公务卡的,必须经办公室报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方可开支。
三、严肃财经纪律
1.严格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。凡是强制结算目录内的公用经费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。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,持卡人应在银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积极还款,如发生还款不及时造成的利息、滞纳金等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。
2.严格实行“收支两条线”规定。县纪委各科室收缴的违纪款,要及时交县纪委办公室财务入账,做到会计开票,出纳入账两不误。对暂时不能结案的,违纪款原则上在3日内缴入财政预算外专户,并将暂扣单存根复印交办公室财务核查,不得挪用和私设账户保管现金。违反规定的,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。
3.严格实行财务及时结算制。出差和学习培训的费用,应在出差或学习培训完后7日内报账。食堂来客(含中餐单位干职工用餐)每月结算一次。
四、接待工作暂行规定

一、接待流程
1.由办公室总体负责来客接待工作。
2. 巡察机构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各科室规定范围内来客,由巡察办主任、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、各科室主任(负责人)向办公室申请,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后,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机关食堂或公务消费网络平台注册商家接待。(如无特殊情况,一般安排在单位食堂接待)。
二、接待标准
1.县级(含县级)以上,原则上按每人每餐(含陪客人数,下同)菜金130元的标准安排。
2.其他来客,原则上按每人每餐菜金100元的标准安排。
3.宴请客人要从严控制陪餐人数,接待人数在10人以下的,陪同人数不能超过3人;接待人数在10人以上的,陪同人数不能超过接待人数的三分之一。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,特殊情况按照工作需要安排陪餐人员。
三、接待经费
办公室接到接待任务后,将每次接待登记造册,注明接待对象、接待金额、审核人员、相关备注等详细接待内容,并将接待经费按月汇总,经办公室主任审核,分管办公室领导审阅后报销。




五、车辆管理制度

根据万载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,结合委机关工作实际,制定委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办法。
一、用车范围
车改后委机关保留的车辆主要用途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。巡察机构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各科室因办案和调查需要可以安排用车,其他公务活动不安排用车。县中心城规划区内不派车,规划区外可派车。
二、公车分配办法
责任人安排固定管理员负责每辆公车的日常管理,报纪委办公室备案。
车  辆(管理员) 责任人
9500G(卢正胜)、9502G(钟照)、9506G(揭友华) 姚晓辉
9008G (邓斌)、9503G(何永超)、9505G(彭根林)、9509G(况铮) 陈初平
9501G(卢正胜)、9507G(柳春林)、9508G(叶孝军) 聂建华
三、用车管理和审批
车辆的日常管理、保险、维修、保养、用油等由纪委办公室负责,巡察机构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申请用车,由分管副书记统一调派,如遇重大活动或紧急公务,所有车辆由纪委办公室统一调派。车辆用油由纪委办公室统筹,每月12000元,由管理员与纪委办公室联系,做好用油登记。车辆实行定点维护(含保养、维修),车辆维修由管理员填写维修单,经责任人签字批准后,报纪委办公室报销。
四、严格用车安全管理
1、相关科室用车期间要强化车辆使用管理责任制,按照“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用车安全管理。
2、公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严禁疲劳驾驶、酒后驾驶、超速驾驶、带病驾驶、无证驾驶及擅自出车,交通违章罚款由各责任人负责。如发生事故,须及时报告纪委办公室,不得隐瞒、逃逸和擅自处理。对违反规定使用车辆,造成安全事故的,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和驾驶员的责任(对擅自出车并造成安全事故的,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组织处理)。
3、车辆实行定点存放,除因工作需要外,夜间及节假日须入库集中管理(停放于廉政教育中心车位),不得在居民区等公共场所停放过夜,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娱乐场所、大型卖场和景区内。
4、每次申请用车结束后,车辆管理员需在指定地点(万载宾馆洗车店、城北168洗车店)将车辆清洗干净,并及时交还责任人。

六、保密制度

一、干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《保密法》以及上级有关保密规定,不断增强保密意识和自觉养成良好的保密习惯,杜绝失密和泄密事故的发生。
二、对上级下发的秘密文件、资料、传真等,要严格按照规定,不能随意扩大知悉范围。不在外单位、公共场所和家属、子女、亲友面前泄露和谈论其他应注意保密的事项。不在普通电话、明传电报、普通邮局、微信、微博、QQ等传达秘密事项。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。
三、不得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和涉及到保密方面的工作情况。不准在外单位或打字店打印涉及秘密的文件材料。
四、不准泄露案件及有关工作秘密;不准泄露、扩散举报材料及其内容;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案件及有关工作内容;不准携带案卷及其他文件材料探亲访友、游览、购物。
五、严禁在上互联网的计算机中存储、制作、传送和使用涉密文件、信息、数据以及内部资料;不准将带有涉密信息、内部资料的磁盘带回家中用私人计算机进行处理。
六、加强涉密文件、资料的管理。严格文件的登记、发放和借阅手续,个人不得留存和随意复制涉密文件;不得将内部刊物、资料当“废品”出售;经批准复印的涉密文件、资料,必须放置在带有密码锁的文件铁柜中;涉密的文件材料草稿,必须妥善保管,统一销毁。

七、财产管理制度

一、全体干职工都应树立爱护公共财产光荣,损坏公共财产可耻的新风尚,切实管理好、爱护好公共财产,如有损坏和丢失应照价赔偿。
二、所有财产都由县纪委办公室统一建立财产账,并每年清点核实一次。
三、所有财产不得擅自借出、变卖或用于家用,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。
四、所有财产不得因人员调动、变动而带走。
五、要妥当保管使用好所有财产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潮、防蛀等工作。
六、办案中收缴、暂扣的物品,要及时登记造册,并报县纪委办公室备案,由县纪委办公室按照罚没财物处理办法统一处理,各科室不得擅自截留使用和处理。
七、县纪委县监委公章由办公室统一管理。巡察机构、派驻纪检机构和机关各科室公章,实行巡察办主任、巡察组组长、派驻纪检组长、科室主任负责制,做到严格管理,规范使用。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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